【圆明网】今年二十一岁的李宗泽是一名涉世未深的大学生,今年九月,面对父亲无辜被抓、母亲找律师受阻,并多次遭到当地国保警察的威胁与羞辱,他勇敢的踏上了为父申冤的路。过程中,他遭到了威胁、绑架,但最终,他走上了辩护席。
父亲遭难
山东德州市法轮功学员李志强因为修炼法轮功,长期在单位——德州齿轮厂遭受迫害和排挤,他被迫辞职。后来开门市做生意,卖电子产品。因为李志强信仰法轮功,按照“真善忍”做人,人品诚实可靠,服务周到,所以生意很火爆。据悉,这引起坏人的妒嫉,对李志强进行构陷,招来了警察。
二零一四年一月九日,德州市德城区国保警察张希坤、刘大伟等人,闯上门绑架了李志强,并企图对李志强进行司法迫害。德城区检察院以没有证据为由,不予批捕,李志强在被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后获释。
但是张希坤、刘大伟等人不甘心就此罢休,他们在抢劫来的李志强的私人物品中拼命查找有关法轮功的信息,以此作为证据,再次诱骗、绑架李志强。经过这样一番“折腾”后,德城区检察院受案,并将案卷递交到德城区法院,欲以“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”给李志强定罪。
挺身而出
家人给李志强请律师,但是德州本地律师因受“610”、公检法的威胁不敢接案,敢接案的外地律师又遭当地司法机构的阻扰。想到父亲即将面临非法庭审,看到母亲忧心如焚,李宗泽决定自己为父亲做无罪辩护。
今年暑假,李宗泽找到德城区法院,提出自己要以“亲友辩护”的身份为父亲辩护。开始,法院方面以各种借口推诿扯皮:什么案情特殊啦,需要“研究研究”啦,携带什么证明啦,领导不在啦,见当事人你得找看守所啦……但李宗泽锲而不舍,他去找政法委,找父亲原单位齿轮厂,咨询律师……几经周折,终于获得“亲友辩护人”的身份,成为父亲李志强的辩护人。
不惧绑架
九月五日下午,李宗泽和母亲、姑姑到国保大队找队长张希坤了解情况。张希坤发现李宗泽摆弄手机,怀疑李宗泽给他照相,当即拽住李宗泽大叫,姑姑上前保护侄子,被张希坤撞倒在地,还未起身又被警察刘大伟一拳打倒,近二十名警察把他们围住搜身。六、七个警察按住李宗泽,一个警察拿来摄像机录像,李宗泽说:你们录下来的东西都是迫害我们的证据!
警察们再次把李宗泽按倒在地,张希坤压在他的身上,用胳膊勒住他的脖子,使李宗泽几近窒息,然后从兜里抢走手机。张希坤对手下喊道:“拿手铐去,把他铐起来带走。”刘大伟拿来了手铐,七、八个警察把李宗泽抬起来向楼下审讯室送。李宗泽大声喊:“我是好人,警察抓好人啦!“他的手和胳膊被铐住,恶警刘大伟抓着手铐拼命往下拉,手铐陷到肉里,李宗泽的眼镜、钥匙、鞋全被拉掉,手背、手腕、胳膊多处是伤痕,嘴角鲜血直流,后背也多是血迹,手被铐的麻木肿胀。
李宗泽被锁在审讯椅上,警察们轮番审讯三个多小时。李宗泽说:我只是来了解我父亲的情况,你们却这么对待我,这是干什么!我父亲是学“真善忍”做好人的。警察威胁说:你今天闹事闹大了,我给你的校长打电话,让你休学。警察扣留李宗泽的手机和内存卡等。警察刘大伟打了人反诬李宗泽闹事,威逼李宗泽写保证书,逼迫在“扣押物品清单、询问记录”上签字,并威胁说以后随叫随到。
走上辩护席
李宗泽没有屈服,回家后认真查阅相关资料,拟写辩护词。
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九日,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法院对李志强进行开庭审理。法院如临大敌,门口有警察看守,周围便衣来回巡视,还有一车特警。法庭只允许李宗泽的母亲一人旁听,其余旁听者都是法官、法警和警察。
在辩护席上的李宗泽,看到父亲被戴着黑头套、和连在一起的手铐脚镣,被警察残忍的押到法庭,他没有眼泪,没有畏缩。
公诉人一上来就说李志强电脑上有法轮功资料,并拿出国保提供的假“证据”,嚣张的要求法庭应从重处罚李志强。审判长则宣读了一个民政部的规定,用邪教说辞诬蔑法轮功。(法轮功教人按“真善忍”做好人,奉行“假恶暴”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)
李宗泽沉着辩驳道:德城区检察院以“利用×教破坏法律实施罪”指控李志强,没有任何法律依据。李志强修炼法轮功的目的是为了强身健体和净化心灵,并按照“真、善、忍“的标准做一个好人,从未想过破坏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。我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”,修炼法轮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,任何个人或国家权力机关都没有权力干涉公民的信仰自由。公安部认定的十四个邪教组织里没有法轮功,现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都没有把法轮功定为邪教。李志强没有危害社会,也没有扰乱公共秩序,更没有侵害他人利益,没有犯罪。
李宗泽还提供证据证人:1、法轮大法在全国各地受到的褒奖;2、李志强在单位中所获得的荣誉;3、一百四十一名市民联名征签要求无罪释放当事人;4、在庭外还有一位李志强的顾客,要求出庭作证,证明李志强是好人。
最后李宗泽告诉法庭:应该无罪释放李志强。在场的人对年轻的李宗泽有理有力的辩护,都感到惊讶。
在李宗泽的辩护过程中,审判长多次打断他的话,最后无奈宣布休庭。目前李志强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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